履约保函(履约担保书)
履约保函是担保人应被保证人申请向工程承包项目中的业主或商品买卖中的买方出具的,保证被保证人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全面和实际地履行其合同责任和义务的一种保函。
履约保函的适用范围
适用范围非常广泛,可用于任何项目中对当事人履行合同义务提供担保的情况,常见用于工程承包、物资采购等项目。
履约保函的作用
被保证人不履行合同的,担保的受益人可要求保证人在担保金额内承担保证责任。保证人在承担保证责任后,可依法向承包商追偿。解决合同双方互不信任的问题,减少资金占压。
履约保函的优点
对承包方或供货方:
1、减少由于缴纳现金保证金引起的长时间资金占压,获得资金收益;
2、与缴纳现金保证金相比,可以使有限的资金得到优化配置;
3、权益得到更好地维护。
对业主或买方:
1、合理制约承包人、供货方行为,良好维护自身利益;
2、避免收取、退回保证金程序的烦琐,提高工作效率。
担保额度
承包商履约担保的担保金额不得低于工程建设合同价格(中标价格)的10%。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中标的招标工程,担保金额不得低于工程合同的15%。
担保期限
承包商履约担保的有效期应当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合同约定的有效期截止时间为工程建设合同约定的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后的30天至180天。
特殊规定
同一银行分支行或者专业的担保公司不得为同一工程建设合同提供业主工程款支付担保或承包商履约担保。 |